护照签发地为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。如护照签发地不在上述地区内,其他地区申请者需在上述地区内工作、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,或者居住地银行帐户近6个月的使用记录。
1. 有效期距出境日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
2. 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近照2张
3. 本人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复印件(必须是客人的整正本复印件)
4.
在职人员提供
在职证明原件(需体现出年收入10万以上),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以及
子女年收入10万在职证明原件(加盖公章);
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假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,以及
父母年收入10万在职证明原件(加盖公章)。
7
. 客人必须签署【处理个人信息处理书】,本人亲笔签名,同意日方地接社能共享游客的个人信息。(范本如下,务必让客人详细阅读并签名)并连同其他签证材料送至我社作为签证材料送进日本领事馆)
8. 本人资产证明:①房产证复印件 ②银行存款证明(每人至少五万元)③购车证复印件 ④股票大额交割单复印件.(※如提供的是申请人的配偶财产证明,则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),资产至少提供二项,材料提供的越全面越好,提高客人的出签率。
9. 机票订单以及客人的酒店订单必须由送签社预定,并且客人全额付款保证入住,不可通过代理预定,若通过代理预定,拒绝受理!
10. 客人提供完整的在日期间的行程。
11 . 10万元存款证明